香港國安處懸紅百萬元通緝8名海外人士 包括任建峰袁弓夷許智峯等

时间:2023-12-07 20:02来自:未知

警務處國家安全處(國安處)今日(3日)舉行記者會,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及高級警司洪毅出席。李桂華指,香港警方有責任依法追究境外干犯香港法例的人士,已經向法庭申請拘捕令,通緝8名人士。

李桂華表示,國安法實施至今整3年,國安處秉承有法必依、違法必究原則,到現在一共拘捕260人,其中198人是男性,62人是女性,年齡介乎15至90歲,當中有161人和5間公司已經被檢控,79個人被定罪或者等候判刑。李桂華重申,警務處對於違反國安法的人不會姑息,追究到底。

李桂華說,警方過往處理的案件都是涉及本地危害國家安全行為,但也注意到現在有反中亂港分子竄逃海外之後肆無忌憚,繼續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。

李桂華指出,根據國安法37和38條,香港警方有責任依法追究境外干犯香港法例的人士,早前已經向法庭申請拘捕令,通緝8名人士,包括:任建峰(男)、袁弓夷(男)、郭鳳儀(女)、郭榮鏗(男)、許智峯(男)、蒙兆達(男)、劉祖廸(男)、羅冠聰(男)。

直播截圖

懸紅100萬港元通緝8名海外人士

李桂華亦逐一就被通緝人士介紹違法事宜。男子任建峰46歲,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,案情指出涉案人多次在海外勾結反華政客組織,會見海外官員出席所謂聽證會,請求外國對香港法官及檢控官制裁。

男子袁弓夷74歲,涉顛覆國家政權罪、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。涉案人在海外籌組所謂「香港議會」,發動「公投」,以推翻中央及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,及勾結海外反華組織,在不同場合要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制裁,或作其他敵對行為,亦要求制裁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官。

女子郭鳳儀,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。涉案人在海外勾結反華組織及政客,以所謂「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」身份進行相關工作,包括出席外國所謂聽證會,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制裁或敵對行動,當中包括制裁香港法官及檢控官。

男子郭榮鏗45歲,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。涉案人在海外勾結反華組織及政客,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制裁,包括倡議極端措施,破壞香港聯匯制度,意圖打擊香港金融中心地位。

男子許智峯41歲,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、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、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。涉案人多次在海外各類平台,包括社交媒體、新聞媒體,以及發起所謂「香港約章」,鼓吹「香港獨立」、「台灣獨立」,推動所謂「公投」,煽動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基本制度。另外他亦涉勾結反華政客及組織,請求外國對香港制裁等。

男子蒙兆達51歲,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。涉案人假借維護勞工權益名義,實際上在海外透過社交媒體,及出席會議,鼓吹「香港獨立」。

男子劉祖廸29歲,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。涉案人在海外勾結反華政客及組織,透過各類平台包括社交平台、新聞媒體,建立所謂「攬炒團隊」,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制裁。

男子羅冠聰29歲,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、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。涉案人在海外透過各類平台,包括社交平台、新聞媒體、公開集會,鼓吹「香港獨立」。勾結反華政客及組織進行工作,包括出席外國所謂聽證會,以及官方場合,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制裁及其他敵對行為。

李桂華指出,他們觸犯十分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罪,同時鼓吹制裁,破壞香港及恐嚇香港官員,有部分指明制裁法官檢控官,以破壞行之有效、法官不受干預的制度;亦有人為外國出謀獻策,以打擊香港金融制度及金融中心地位。警方高度重視相關案件,因此每人懸紅100萬港元,希望市民提供消息。

李桂華強調懸紅的做法,並非「做騷」而是執法,是屬於嚴重罪行常見做法。如果犯罪過程中,被通緝人士主動放棄犯罪、主動投案等,法庭可向被告從輕和減輕處罰,呼籲他們回港自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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